设计招标补偿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发表时间:2007/2/15
据苏地税发[2001]72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五)》(2001年7月3日):

  单位或个人接受建设单位的邀请参加设计招标,提供设计方案后,由于未中标而取得的补偿费,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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