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企业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
发表时间:2007/9/13
在决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两个因素中,营业税税率比较固定,目前已经实现了一个税目使用一个统一税率,从税率上进行税务筹划的可能很小。而营业额的确定则要灵活得多,因此,营业税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营业额。
(一)建筑业计税依据的筹划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升温,建筑业也在日趋繁荣。由于建筑业建设周期长、投资大,由总承包、分包和转包等多种业务运营形式,且工作的流动性大,因此,建筑业的税收管理具有其复杂性和独特的规定,相应的也为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

1.工程用原材料的税务筹划

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计税依据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按照这一规定,纳税人在确定营业额时,一方面应注意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物资和动力应包括在营业额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严格控制工程原料的预算开支,降低价款;一物多用,提高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的使用效率。运用合法手段减少应计税营业额,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例】某单位建造一座楼房,将工程承包给兴业公司,工程承包价600万元。

如果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材料价款为400万元。如果工程所需原材料由施工方购买,即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施工方可以利用自己熟悉建材市场的优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较低价格购买所需原材料,材料价款300万元。

包工不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与原材料费合计为1 000万元,兴业公司应纳营业税额为:

(600+400)×3%=30(万元)

包工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承包价和材料费合计)为900万元,则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为:

900×3%=27(万元)

可见,采取包工包料方式兴业公司可少交营业税3万元。

如果在包工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承包价和材料费合计)也是1 000万元,则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30万元(与“包工不包料”纳税额相同),但税负还是比包工不包料方式轻,因为包工不包料方式的400万元原材料相应12万元的营业税仍然由施工企业承担。

2.合作建房的税务筹划

合作建房就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建房。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物易物”方式,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另一种方式是成立“合营企业”方式,即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入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两种方式产生了不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便有了筹划的机会。

【例】甲、乙两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提供资金。双方约定,房屋建好后按5:5的比例分配房屋。工程完工后,经有关部门评估,该建筑物价值1 200万元,则甲、乙各分得600万元的房屋。

甲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的应税行为,其营业额为600万元。

乙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应税行为,其营业额为600万元。

则甲、乙企业分别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为:

600×5%=30(万元)

双方合计总税负60万元。

如果甲、乙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入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对投资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人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合营企业对外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房屋作为投资利润(缴纳所得税),不征营业税。

经过这一筹划,甲、乙合营企业在建房环节减少了60万元的营业税税负。

3.安装工程的税务筹划

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例】某建筑公司中标黄河宾馆一项建筑安装工程,含电梯、中央空调、土建及内外装修在内,总造价共2 600万元。其中,电梯价款80万元,中央空调价款180万元,土建及内外装修价款2 340万元。对该项业务进行税务筹划。

如果该公司同黄河宾馆签订的合同把电梯和中央空调的价款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产值,将按营业税的政策规定缴纳“建筑业”营业税为:

2 600×3%=78(万元)

如果该公司只与黄河宾馆签订土建及内外装修的2 340万元建筑工程合同,则应交的营业税为:

2 340×3%=70.2(万元)

后一种方式,公司少缴营业税7.8万元,该公司只应与黄河宾馆签订土建及内外装修的2 340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而不应签订含电梯和中央空调在内的2 600万元的建筑安装合同。
无标题文档
集团邮箱 |  联系我们  |  您是第 次浏览网站
咨询热线:86527980(咨询台)
公司总机:028-86088667、86527185转802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3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