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个方面做好正面税收筹划
发表时间:2008/1/4
来源:中国税网

  一、利用不同经济性质企业税负的差异。
  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对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制订不同的税法,这在今年12月31日前都是非常明显的。余教授认为,例如生产性企业,在明年新税制下,还是外商投资企业较优惠。目前,外企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直至12月31日。如果可以的话,企业现在不妨尽快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外方必须占股25%;在12月31日前完成税种认定。
  二、利用行业税负差异。
  从“九五”计划开始,我国行业之间的税负差异就已拉大。新税制下,体现得更明显。从明年起,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以产业优惠为主,在任何地方,只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三、利用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
  如果要新设立企业,不妨可以利用这一差异。按新税制规定,我国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新税制实施后还可以享受五年的税收优惠过渡期,五年内将逐渐过渡到25%,特区企业所得税率为15%.
  四、利用纳税环节的不同规定。
  新税制下还是可以利用,因为有的税目未作更改,像消费税。由于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商业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不用纳税。所以一些消费税的纳税人就利用消费税实行单环节征税的法律规定,通过设立关联销售机构,利用转让定价尽可能多地减少生产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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