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将严格征收土地增值税
发表时间:2010/4/16
  内地房地产调控料将再出税收政策。有消息人士透露,“严格清算土地增值税”这一在3年前曾引发房地产市场巨大震动的调控重拳将重新祭出。业内专家表示,从严征收土地增值税,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链造成不小压力,实际起到收紧银根作用,减少拿地冲动,抑制房地产投资过热。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构成中,土地增值税占有较大比重,但一直以来“有名无实”。从1994年开始,税务总局规定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金额50%至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100%至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部分,税率为60%。

  专家:可减拿地冲动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成本核算办法及严格征缴时限,土地增值税一直采取预征的权宜之计,大部分地区按预销商品房收入1%到2%的比例缴纳。这意味,对房地产企业销售利润率的预先认定只有3%到6%,远低于实际所应征缴数额。预征之后,也往往再无下文。

  200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通知》,要求各地从2007年2月1日起,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正式向企业征收30%到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这一消息公布次日,沪深两市地产股全线下跌,当日62只下跌,26只跌停。不过随金融危机呼啸而来,经济形势急转直下,这一税收政策再一次不了了之。

  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赵晓认为,从严征收土地增值税,以及上调预征税率,会对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一些私有的小型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造成不小的压力。即便对于那些规范的大型房地产商,土地增值税的从严征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他们当地王的冲动。另外,严格执行清算政策还将大大降低土地二级市场卖方的赢利空间,因囤地或捂盘而获得的额外收益,最高可征收60%的土地增值税,加上囤地或捂盘的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将可能会使开发商的囤地陷入无利可图的境地。

  证监会加入治理房地产

  另外,有媒体报道,随着房地产调控任务日益严峻,中央将“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遏止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列为证监会的工作任务之一。这意味,涉及房地产调控的部委将从9个增至10个,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国家统计局。业内人士分析,证监会的加入,意味开发商融资审查将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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