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负责人:我国没有扩大政府监管价格范围
发表时间:2004/5/27 9:17:53
发改委负责人:我国没有扩大政府监管价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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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针对有人猜疑中国政府是否将扩大政府监管价格的范围,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天明确表示,这一措施没有扩大政府监管价格的范围。
  
  该负责人强调,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计算,2002年中国实行政府定价的比重为2.6%,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比重为1.3%,其余96.1%实行市场调节价。中国政府一直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比重没有扩大,反而还有所缩小。
  
  今年以来,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1至4月份累计同比上涨3%.其中主要是粮食等食品价格涨幅较大。粮价1至4月份累计同比上涨了24%,相应带动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对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为此,发改委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旨在防止居民消费价格过快上涨,避免城市居民支出增加过多。《通知》要求,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而这些提价项目是指目前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而不包括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于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企业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调整其生产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据悉,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今年4月份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速度已经开始减缓;一些上涨较多的生产资料价格,如钢材和有色金属价格已有回落;最近一个多月来,粮食价格也已经趋于稳定,个别地方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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