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仓储企业每年减轻税负近40亿元
发表时间:2012/2/23
春节过后,一项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由财税部门正式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印发的通知中规定,物流企业将在自今年起的3年内,享受自有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据权威部门的测算,该项政策实施后,相关物流企业每年减轻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负约38亿元。

来自物流行业的专家向记者表示,财税部门此次出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是自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也就是业内所说的“国九条”后,首项得到落实的具体政策。“国九条”中明确提出,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既要促进物流企业集约使用土地,又要满足大宗商品实际物流需要。据了解,财税部门在印发的通知中明确了物流企业的定义,同时对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占地面积、储存产品的种类等进行了规定。上述规定既体现对确需扶持的物流企业给予政策照顾,又要限制随意转租仓储设施等行为,从而使政策落到实处、便于操作。专家指出,优惠政策中规定的储存产品种类,已基本涵盖我国物流仓储业涉及的所有商品种类,因此可以将其视为一项“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此项优惠政策出台前,各地物流仓储企业是按照2007年出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来缴税的,在大型城市中,企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地区土地级别划分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30元,仓储物流企业在缴税后,利润已很微薄,此次国家出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可以为企业节省下不少运营成本。”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表示。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的物流仓储企业普遍面临利润率不高的问题,如仓储龙头企业中储股份,201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111.5亿元,而净利润仅为1.84亿元。不少企业都认为,导致利润过低、经营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税负过重造成的运营成本提高。

来自中储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曹礼平也向记者表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终于在千呼万唤下出台了,这将为我们仓储物流企业节约不少成本,使现金流更加充裕。”据介绍,中储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在天津的滨海新区、北辰等地都建有很大的仓储设施,每年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高达200万元~300万元,如果按照新政减半征收,由此节约的现金成本可以促进企业更好地扩大经营规模。

有专家还指出,由于优惠政策中对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占地面积作出需达到6000平方米以上的规定,这也将促进物流仓储企业加快整合步伐,进行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各地专业物流园区的建设。

来自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消息显示,物流业的减负对降低我国制造业成本,进而拉动整个社会的物价水平下降具有重要意义。该机构预计,2011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可能升至18%,略高于上年17.8%的水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指标还不到10%。相关数据也显示,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就可以给全社会带来逾4000亿元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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