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方税务局出台新规 明确企业所得税减免权限
发表时间:2004/6/11 16:32:17
成都地方税务局出台新规 明确企业所得税减免权限

  记者获悉,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最近发出《关于所得税若干税收政策处理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减免权限。

  今年起,西部大开发、国产设备抵扣企业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龙头企业所得税减免,一律报市地税局审批;其他企业所得税项目的减免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含50万元),由各区(市)县地税局审批,超过50万元的减免税金额,报市地税局审批;此外,对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核实的亏损一律不得弥补。原市属企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核实的亏损额,税收属地化后,各相关的区(市)县局在2004年底以前,对这部分企业的亏损进行认定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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