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将有新的调整
发表时间:2004/8/6 17:30:19
记者从省地税获悉,我省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将有新的调整。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主要是建立在现有的国家个税政策基础上的微调。

  新的调整规定,从10月起,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允许对个人交通补贴收入和通讯补贴收入进行定额税前扣除,这两项补贴收入最高标准总和为400元,而目前我省个税免征额为800元,这就意味着税前扣除金额最高可达1200元。

  据了解,上半年,我省地税统计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10.3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6%.个人所得税的快速增长与近年来我省经济较快增长密切相关,特别是钢铁、化工、机械、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等行业迅速发展,企业经济效益趋好,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为个人所得税奠定坚实的税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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