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关税全面敞开服务市场准入放宽
发表时间:2005/10/19 14:16:47
明年1月1日起,不仅香港输往内地的1369种产品将全面享受零关税的优惠政策,在内地与香港双方共同关注的服务业领域,也将推出涵盖法律、会计、分销、金融等10个领域的23项开放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昨天下午,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唐英年举行CEPA(CloserEconomicPartnershipArrangement)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磋商会议后,共同签署了CEPA第三阶段的法律文本。唐英年称,很高兴双方同意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称《安排》)第一及第二阶段涵盖的多项措施外,再推出新的开放措施。


法律、会计等服务业领域进一步开放

  CEPA第三阶段协议中,零关税货物种类将增加至近乎全面开放,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世界贸易组织上海研究中心副主任董世忠表示,双方法律、会计、旅游等服务业领域进一步开放也已经是势在必行。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香港工业贸易署获取最新签署的第三阶段法律文本显示,在服务贸易方面,共有23项开放措施,涵盖10个范畴,即法律、会计、视听、建筑、分销、银行、证券、旅游、运输及个体工商户。内地同意在这10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根据相关协议规定,内地将允许已经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同一省份不同城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以及允许在内地执业法律服务的香港居民同时受聘于内地以外的律师事务所。

  董世忠说:“以往双方都是互相派律师以实习考察的名义进行交流合作,这也算是双方有意建立联营律所的一个前奏。”

  董世忠认为,签署相关规定后,香港发达的服务业是一个示范标本,对内地的法律、会计、金融服务等如何与国际接轨将起到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最新签署的法律文本中还规定,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公司在多个地点兴建和经营多家电影院,降低在内地设立旅行社的最低营业额,允许特定的内地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等。香港工业贸易署有关人士表示,双方同意各项市场开放措施将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而内地有关部门也将根据情况拟订和公布所需的实施规则和规例。


贸易便利化推动双方投资

  在昨天签署的协议中,双方共同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问题是,贸易投资便利化对成功落实《安排》至为重要。第三阶段的多项措施,都旨在加强两地之间的贸易与投资往来。

  目前,CEPA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已经涵盖了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及质量标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和中医药产业合作等七个重点领域。

  香港贸易发展局上海办事处CEPA商机中心许懿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CEPA商机中心除了为港商投资内地提供咨询,提供相关行业及企业名录之外,也为内地企业赴港融资上市计划提供相应服务。

  唐英年表示,CEPA第三阶段签署的进一步开放措施,将为香港企业及专业界别带来更多商机,开拓内地市场,并会增加香港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这些措施亦有助香港持续它广泛的经济复苏,以及鼓励私营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来自国家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内地与香港进出口总额达702.4亿美元,同比增长20.7%。截至7月底,内地累计吸收香港直接投资项目数247328个,实际使用港资2507亿美元。

  香港工业贸易署的资料中也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就CEPA实施效果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包括“个人游”在内,已经和预计会为香港创造的新职位约有29000个。

  此前,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王辽平曾在“加强内地与港澳贸易投资便利化”研讨会上指出,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使生产要素更顺畅流动,是今后内地与港澳加强合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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