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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
发表时间:2004/4/29 11:11:04
我国将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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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赵承、刘铮)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0日在京宣布,2004年我国将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李德水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普查项目的设置和周期安排作了适当调整。将工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三项普查合在一起,再加上建筑业普查内容,统称为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仍然保留。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
  普查是国家为了解某项重大国情国力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1994年,国家明确提出实行周期性的普查制度,并规定普查项目包括: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等。
  李德水说,我国的周期性普查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普查项目设置过多,基层负担重;各项普查的时间比较分散,与国家编制中长期规划的时间不衔接;普查涵盖面不全,没有将占GDP总量8%到9%的建筑业包括进来。
  调整后的国家普查项目,不仅在数量上有所精简,而且在周期安排上也更趋合理。特别是经济普查的覆盖面更全、数据更新更快,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的衔接更加紧密,资料的可比性、可用性将会得到明显提高;与国际上通行的作法也更趋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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