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未登录!
  |公司动态 |公司介绍 |公司荣誉 |培训动态 |服务项目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公司活动 |典型客户 |客户联谊 |最新招聘 |联系我们
  税收新政 | 财税短信 |税法查询 | 中汇观点 | 实务洞察 | 双月期刊 |培训课件          
四川金点超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财税广角
国家财政部称近期无征收资本利得税计划
发表时间:2007/11/30
中国税收咨询网

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纸通知,使资本利得税征收传言又起。

  近日从国家财政部得到的消息是,“近期没有征收资本利得税的计划,财政部甚至没有考虑过征收,因为各方面条件都不允许。”但对于“新版个税申报表单独列出‘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现在要求申报是不是为今后的征税作准备?”“是否无须通过立法三审的程序,便可开征资本利得税?”等敏感问题,财政部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海通证券(52.88,-2.04,-3.71%,进入该吧)认为,个税申报表修订就是为了掌握纳税人的基本税收信息,是国家一项极为基础性的工作,并非只是作为税收政策调整的依据。当前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条件还不成熟,主要是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目前还很不成熟。如果此时开征资本利得税,股市发展将受很大影响。

  国内有律师提出,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已明确把个人转让有价证券的所得,列入征税范围。因此无须大动干戈地通过立法三审的程序开征资本利得税。这加重了股市对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恐慌。

  目前国内很多专家提出,开征资本利得税必须充分估计到其对证券市场的冲击力。近期征收“资本利得税”的传言放大,已对股市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同时,目前我国的征管技术在“利润确定”方面也有一定的困难。比如是按当笔交易课征,还是按当月累计交易所得课征?如果出现当期亏损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进行抵扣?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具体的规定。

  综上所述,虽然国际上征收资本利得税是一种趋势,但我国目前并不具备开征股票转让所得税的条件,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方面,还需进行一段较长时期的努力。



无标题文档
集团邮箱 |  联系我们  |  您是第 次浏览网站
咨询热线:86527980(咨询台)
公司总机:028-86088667、86527185转802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3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