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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会计处理的一点看法
发表时间:2004/5/11 10:48:00


对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会计处理的一点看法

让我们先看下面的例子:上市公司A于2001年共提取资产减值准备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00万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800万元,当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2002年上半年,该公司转回资产减值准备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0万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万元,当期营业利润-400万元,净利润35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A公司在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0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 4,000,000

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00

不难看出,A公司2001年之所以会出现巨额亏损,计提大量的资产减值准备金无疑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而2002年上半年,A公司在营业利润亏损400万元的情况下,净利润却能达到350万元,显然与非主营业务收益的“贡献”密不可分,当期转回的60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实际上成了公司的主要“利润增长点”。对比2001年年报和2002年中报就会发现,许多上市公司在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上都存在与A公司相类似的情形。

众所周知,《企业会计制度》明确反对企业计提秘密准备金。但是,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制度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销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而,秘密准备金的形成事实上难以完全避免。同A公司的作法相似,不少上市公司正是通过巨额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销达到调控和操纵利润的目的。不难想象,2001年上市公司高达210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很可能成为2002年甚至以后年度的重要利润来源。然而,客观地讲,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也无法为企业带来实际的现金流入,它不应成为利润的组成部分,将其计入利润表显得不太合理。为此,笔者认为,应当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加以改进,以便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主要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1)将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即调整“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2)将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视为与债务重组收益和关联交易差价相类似的事项,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据此,A公司在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的会计处理(不考虑积金)为: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0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

资产公积——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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