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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点超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财税广角
注会考试:明年或变“6+1”
发表时间:2008/9/16

来源:中国税务报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宣布从2009年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将实行新的考试制度。考试分专业和高级两个阶段进行,考试科目增加到7门,5年内考过所有科目才能取得全科合格证书。
  据中注协有关人士介绍,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991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加快选拔和培养符合国际化发展需要的行业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为此,2007年初,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方案》的规定,新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有了很大变化。现行考试制度不分阶段进行,考生在连续5年内通过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5门考试,就可以取得全科合格证书,进而可以申请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新《方案》则规定,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考试科目设置方面,现行考试制度规定的是5门,即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5门考试。新《方案》则规定,考试科目设为“6+1”模式,其中第一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1科。6科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科目),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应具备的组织和企业相关知识。第二层级,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管理技能等。
  考试成绩有效期方面,新《方案》规定,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完成;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此外,与现行制度相比,新的改革方案增加了“考生实务经历要求”的规定。中注协解释称,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要求,拟在考试制度中增加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性要求。鉴于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未明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有实务经历的要求,仅明确了申请注册的实务经历要求,即“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据此,在考试制度改革中,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性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中注协有关人士说,为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建议自2009年起,实施新考试制度。为做好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确保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继续执行1年。200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何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2009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门科目的,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2010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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