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未登录!
  |公司动态 |公司介绍 |公司荣誉 |培训动态 |服务项目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公司活动 |典型客户 |客户联谊 |最新招聘 |联系我们
  税收新政 | 财税短信 |税法查询 | 中汇观点 | 实务洞察 | 双月期刊 |培训课件          
四川金点超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财税广角
三人虚开发票被判刑
发表时间:2008/11/5

来源:中国税务报

  
  近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定焦新良等3人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焦新良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8000元,判处朱正富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5000元;判处张军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在没有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泰兴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焦新良经个体回收废品经营户张军介绍,2006年12月~2007年4月为朱正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泰兴市联和机械有限公司,价税合计99747元,虚开税款14493.15元,焦新良从中获利7000元,张军获利1000元。

无标题文档
集团邮箱 |  联系我们  |  您是第 次浏览网站
咨询热线:86527980(咨询台)
公司总机:028-86088667、86527185转802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3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