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未登录!
  |公司动态 |公司介绍 |公司荣誉 |培训动态 |服务项目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公司活动 |典型客户 |客户联谊 |最新招聘 |联系我们
  税收新政 | 财税短信 |税法查询 | 中汇观点 | 实务洞察 | 双月期刊 |培训课件          
四川金点超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财税广角
年终企业所得税的一般会计核算汇总
发表时间:2009/2/5
一般纳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有两种方法:应付税款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一般情况下,对永久性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对时间性差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核算。 实务中,企业一般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下面只重点说明如何应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

  一般企业一般纳税业务的核算

  1、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

(1)公式中的利润总额,即是按照我国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会计利润。

(2)公式中的纳税调整项目,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纳税调整增加项目,二是纳税调整减少项目。 纳税调整增加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纳税调整减少项目,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如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2、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①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②实际上交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③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无标题文档
集团邮箱 |  联系我们  |  您是第 次浏览网站
咨询热线:86527980(咨询台)
公司总机:028-86088667、86527185转802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3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