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未登录!
  |公司动态 |公司介绍 |公司荣誉 |培训动态 |服务项目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公司活动 |典型客户 |客户联谊 |最新招聘 |联系我们
  税收新政 | 财税短信 |税法查询 | 中汇观点 | 实务洞察 | 双月期刊 |培训课件          
四川金点超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财税广角
深圳市某房地产公司偷税的税务稽查案例
发表时间:2013/4/9
来源:中国税网

  案情介绍
  近日,深圳市某房地产公司将偷逃的税款275万元,滞纳金13万元,罚款136万元,三项合计424万元上缴国库。至此,一起在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工作中被立案稽查的偷税案件在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正式结案。
  查案经过
  据悉,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稽查人员经过案头分析后,对该公司实施了调账检查,调取了该公司2009-2010年度的账册、凭证,并详细查阅了该公司的办公电脑和相关财务资料,初步发现该公司账上及现场资料与其纳税申报情况大致相同,未发现明显的偷税证据。
  选案部门从房产交易中心取回的房产交易数据显示,该公司2009-2010年度房产交易数据与其纳税申报情况不太相符,这是选案人员当初将其列为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对象的主要原因。取回的房产交易数据,成了稽查人员与企业核实各税种的重要依据。
  稽查人员认真查阅调回的账册凭证,发现该公司检查年度的主要收入是房产租赁收入,房产销售收入金额较少且并非每月都发生。经与企业沟通,得知该公司检查年度并无新的房产项目开发或在售,仅有少量的自有房产转让销售,且并非公开发售,而是公司负责人等将自有的商铺房屋销售给亲友。由于业务具有临时性的特点,经办人未及时将销售资料转交,造成财务部门未及时确认收入。稽查人员经与该公司逐笔核对凭证、发票,最终核实该公司少申报房产销售收入1223万元,少申报缴纳转让不动产营业税61万元。经调增此项收入并扣除相应成本后,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132万元。
  据了解,该公司固定资产账上仅有办公楼和某区市场两个房产项目,而该公司用以取得出租收入的除了某区市场外还有自行开发的某综合商贸大厦的裙楼商铺。稽查人员以此为突破口,与企业进行了充分沟通,得知商铺是该公司自行开发的房产项目,长期未从“开发商品”科目结转至“固定资产”科目,平时申报房产税时也未严格将所有自有房产项目统计在内。
  稽查期间,该公司刚刚 了房产项目登记手续,共登记房产97套。为核实数据,稽查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所有自有房产的清单和房产证等资料,并特别要求其列出商铺号、面积和金额并附上房产证。稽查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该公司的部分自有商铺虽已销售,但在未销售之前该公司已将商铺出租并取得收入,应该缴纳房产税。因此,稽查人员要求该公司将检查年度已经销售的房产也统计在清单内,并注明销售日期。该公司财务人员非常配合,在进行大量查找和登记工作后,提供了完整的房产清单,列明该公司商贸大厦自有房产143套(其中检查年度销售了25套),与其登记信息相差甚远。经计算,该公司检查年度共计少缴房产税76.80万元。
  处理结果
  最后,稽查人员依法向该公司追缴了2009-2010年度税款共计275万元,加收滞纳金13万元,罚款136万元,合计424万元。
无标题文档
集团邮箱 |  联系我们  |  您是第 次浏览网站
咨询热线:86527980(咨询台)
公司总机:028-86088667、86527185转802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3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