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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点超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纳税锦囊
企业衔头发票印制事项明白卡(省直分局)
发表时间:2006/8/18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企业衔头发票印制事项明白卡

  一、法律依据及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有关规定。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但均须报经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另定。
  二、简要程序
纳税服务科受理、审批、核准。
  三、办理时限
纳税人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
四、应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
(二)纳税人书面申请;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经办人员身份证;
(五)《普通发票领购簿》;
(六)原购买或印制的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
  五、注意事项
印制申请批准后,应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
  六、服务质量监督反馈联系电话:
办理咨询电话:86653734
投诉监督电话:86725600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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