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5)750号  发表时间:2005/7/29  有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和方便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工作,总局编制了《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文件范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组织选型招标、编制招标文件时参照。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一、投标人 ………………………………………………………………6
1. 投标人的范围
2. 对投标人的要求
3. 投标授权
4. 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5.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产品及其它 ……………………………………………7
8. 投标文件要求
9.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产品等构成
11.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 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3. 投标报价
14. 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 投标时间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2
20. 开标
21.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2. 投标的澄清
23. 评标
24. 评标过程保密
六、公示………………………………………………………………… 14
25. 公示
七、最终审查 ……………………………………………………………14
26. 最终审查
八、招标机构的权力…………………………………………………… 14
27. 招标文件说明
九、中标通知书 …………………………………………………………15
28. 中标通知书
十、投标文件说明 ………………………………………………………15
第三部分 产品及技术需求书要求…………………………………………………16
一、 技术资料要求 ………………………………………………………16
二、 产品要求 ……………………………………………………………16
三、 其他要求 ……………………………………………………………16
第四部分 服务规范及承诺…………………………………………………………17
一、产品承诺 ……………………………………………………………17
二、服务承诺 ……………………………………………………………17
三、管理承诺 ……………………………………………………………17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8
附件1 投标函………………………………………………………19
附件2 投标一览表…………………………………………………20
附件3 技术偏离表…………………………………………………21
附件4 法人代表授权书……………………………………………22
附件5 投标人情况表………………………………………………23
附件6 售后服务体系及网点(含拟定的)基本情况表…………24
附件7 投标设备配置表……………………………………………25
附件8 投标质量指标表……………………………………………26
附件9 技术服务承诺表……………………………………………27
附件10 招标评标细则参考…………………………………………2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招标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邀请合格投标人对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的选型项目进行投标,密封提交标书文件及货物样品。根据该项目性质和特点,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本招标是针对企业及企业的产品进行选型招标,中标后在本地区只能销售此次中标产品。如产品发生升级或改型等变化,须将升级或改型后的产品重新经过测试机构检测,通过地方主管部门认可并备案后方可销售。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
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销售许可权
3.定于200 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在 (地址)召开标前会议并出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200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投标地址:
开标地址:与投标地址相同
7.联系单位: (招标机构)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 投标人的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通过国家信息产业部的资质审定、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税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的税控收款机、税控器生产企业均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 对投标人的要求
如被查实出现以下情况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授权的职能管理部门可单方面取缔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并在业内进行通报,一年内不得在国内进行投标。
(1) 投标文件尤其是资质文件中含有虚假文件;
(2) 在现场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舞弊行为;
(3) 向他方转让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许可证;
(4) 获得生产许可证后或中标后转让、转卖主要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
(5) 未提前申报并被审查批准而变更生产地点;
(6) 实际销售产品与投标产品样机不符;
(7) 售后服务与承诺严重不符。
3. 投标授权
如投标文件签字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不予承担该方面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的,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
月 日 : 时之前通知招标机构(一般为截止投标期限之前10天),招标机构将根据情况组织召开答疑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有权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7.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产品及其它
8.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9.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只就所列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及产品等构成
10.1 投标书包括: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投标货物基本性能表
投标设备配置表(附件7)
投标设备性能指标表(附件8);
(4) 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5) 产品技术规格书;
(6) 服务规范及承诺,包括投标人在招标地区(拟)建立的服务模式及机构设置(附件9);
(7) 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方案;
(8) 收款机产品价格;
(9) 服务收费标准。
10.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对制造厂家的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符合招标最低要求,经营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连续工商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提供原件一份)
(4)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证书在有效期内);
(5)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附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
(7)《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税控收款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附件复印件;
(9)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所得税总数及人均数据的证明复印件;
(10)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社保基金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
(11)投标企业近两年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证明复印件;
(1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3)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原件或投标截止期前三个月内的复印件);
(14)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税控收款机产品审查部出具的《技术文档资料存档证明》(出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备查);
(15)税控收款机试点情况说明(如果有);
(16)固定资产台帐(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7)由担保方出具并得到公证的担保合同书(复印件);
(18)技术服务网点:





序号

网点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2.对销售和服务代理商的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符合招标最低要求,连续工商年检合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证书在有效期内);
(5)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附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
(7)制造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8)技术服务网点:





序号

网点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9)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所得税总数及人均数据的证明复印件;
(10)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社保基金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
(11)已获授信额度或已获批准的贷款额度或企业已经准备的流动资金额度证明复印件;
(12)受托方与委托方的委托合同或协议。
10.3 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企业的产品(包括配套所有的税控IC卡)需要提供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和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10.4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税控收款机、税控器产品及相关附件、资料,用于评标。上述税控器具应通过税控IC卡小批量灌装。
10.5 招标方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证书。
11.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 全部投标文件的规格尺寸为A4纸型(21×29.7厘米),小于A4纸型的文件,应当放大或粘贴为A4纸型的规格,大于A4纸型的文件,应当缩小或折叠为A4纸型的规格。
11.2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11.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2. 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2.1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
12.2 投标书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1) 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2) 货物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国别和价格);
(3) 产品技术标准;
(4) 生产企业在 地区技术支持中心(含拟定的)基本情况介绍或方案。
13. 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3.3 招标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 投标保证金及服务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 元。
14.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汇票。
14.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4.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自动转为招标机构的中标服务费。
14.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机构公布中标通知后10天内无息退还。
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投标书自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等形式进行。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7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6.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16.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印刷本、复印件无效)。
16.4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 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注明“副本”字样。
16.6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6.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共一式 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字样。
(2) 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正副本共一式 份。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7.2 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样品需单独纸箱封装,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样品”字样。
17.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8. 投标时间
18.1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开标点。
18.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送至开标现场换取收据。
18.3 招标机构推迟投标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时间的约束。
18.4 在规定的投标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机构者,招标机构可以接受。
19.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需密封送达招标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字样。
19.3 撤回投标应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通知招标机构。
19.4 开标后中标人若撤回投标,招标机构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五、开标及评标
20. 开标
20.1 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机构主持,委托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2 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0.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0.4 招标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投标样品及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并做好唱标记录。
21.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并验证投标保证金。
21.2 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任何投标文件外的证明。
21.3 与招标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2. 投标的澄清
22.1 招标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或澄清。
22.2 必要时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2.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3. 评标
23.1 招标机构根据招标货物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机构、委托方及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产品质量;
(2) 售后服务能力及保证;
(3) 税控产品的技术保障能力;
(4) 税控产品的性能指标;
(5) 税控产品的易用性;
(6) 投标企业信誉保障;
(7) 服务收费标准;
(8) 产品品种数及产品价格;
(9)其他。
23.3评标应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判,标准应当全面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有量化的评判指标。评判标准应当科学合理,避免企业低价或高价竞争,避免售后服务缺失。评判标准应综合考虑投标设备的配置差异、价格差异、主要指标应答、技术服务应答、投标方管理水平、投标方资金实力、设备实物质量水平等因素,采用合适权重比分配各项的分值(参见附件10评标细则)。
24. 评标过程保密
24.1 评标期间,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公示
25. 公示
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15天),其分值必须按构成对外公开。

七、最终审查
26. 最终审查
26.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
26.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人的产品进行产品性能、技术状况、产品质量,投标人资格、生产条件、管理体系、其在 地区的售后服务以及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26.3 最终审查的方式是对预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26.4 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人,必须如实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6.5最终审查机构为评标委员会。

八、招标机构的权力
27. 招标机构的权力
27.1 招标机构无权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7.2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机构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如发现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有权单方面取缔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

九、中标通知书
28. 中标通知
28.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28.2 招标机构向其他落标的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招标机构对落标的投标人无须做出解释。
十、投标文件说明
29. 投标文件说明
29.1税控收款机产品价格应包含第一年的服务费,企业可参考行业税控收款机参考价格,对过分离谱的低价及高价将予以取缔;售后服务方案应当具体、明确,其中必须含有保修期,“三包”具体内容,售后服务内容,省内服务网点及技术人员、与服务单位的运作模式等;
29.2 服务收费标准不仅要明确细化到零配件、元器件的价格、税控卡和用户卡的价格,还应明确上门升级维护等软指标,入围后需向纳税人公开;
29.3 若中途退出税控收款机市场,采取的服务保证承诺应有实际可操作性并具有法律效应。应明确服务如何接续、服务质量如何保证、服务的资金如何保障等,上述服务保证应以规范的合同(协议)方式;
29.4 由担保方出具并得到公证的保证合同书。主要是对被担保企业“退出”后的服务问题、经济纠纷及违法行为负责。其中要求保证人须符合担保法条件,合同文本满足担保法要求,并通过国家公证处的公证;
29.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税控收款机产品审查部出具的《技术文档资料存档证明》。该文档资料主要包括:产品外观和内部结构图片及说明、电路原理图、PCB布线图、模块连线图、软件流程图及说明、税控模块源程序、执行代码或程序、原材料清单、技术维修手册等;
29.6近年收款机(税控收款机)及相关产品使用(试点)的证明。是指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暂停税控收款机试点”通知前的证明材料,此条件在同等分值情况下可优先。
29.7 税控收款机有关技术功能应能够满足国标的最新修订要求,即具备报送发票明细数据的功能和配置USB接口。

第三部分 产品及技术需求书要求
一、技术资料要求
1. 提交货物的技术资料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技术资料须以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二、产品要求
2. 除提供货物外,还应提供设备运行所需的必要附件、税控收款机使用说明书(含保养维护指南)、税控收款机维修记录表、三包凭证、装箱清单及税控收款机出厂合格证。

三、其他要求
3. 其他技术资料(以附件形式补充)。

第四部分 服务规范及承诺

一、产品承诺
1. 提供与中标产品完全一致的产品,升级产品须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的检测单位检验测试通过并经省级主管税务部门备案后再行销售。
2. 产品售出后,前十二个月实行三包。
三包的具体内容包括:凡税控收款机自售出之日起,因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的,一 个月内可以选择退货、调换或修理;三个月内出现3次以上不同机器故障(人为操作不当或故意破坏除外)的,可以选择调换或修理;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以上相同故障,经修理仍不能排除的,可以调换;三包期间免费修理。
3. 中标人应在货品售出后五年内保证提供对中标产品的服务及零配件供应。
4. 其他承诺。

二、服务承诺
5. 开通服务专线电话,提供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接报后至迟24小时完成维修任务。
6. 提供免费售前咨询服务。
7. 为税控收款机用户提供免费的操作培训。
8. 纳税人认购付款后,保证 天内安装使用。
9.如遇税务机关业务需求的变化调整,需要修改软件的,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修改并升级。
10. 其他承诺。
当生产企业推出市场时,后续服务的接替措施。

三、管理承诺
11. 保证对售后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统一或专门培训,持《税控收款机安装维修服务证》上岗,并将售后服务网点和人员情况(含拟定)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备案。
12. 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在进行安装、维修时,应填写《税控收款机档案手册》和《税控收款机维修记录表》,准确记录税控收款机的安装、维修、故障原因和零部件更换等情况,并由用户和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签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在维修过程中,要保证维修机器中存储数据的完整与安全。
13. 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并于每月 日内将上月产品的销售、安装、维修和投诉情况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当地税务机关。
14. 其他承诺。



第五部分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 标 函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进行投标。为此:
1. 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 份;
(2)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2.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 保证忠实地执行与招标机构和委托人所签合同(协议),承担合同(协议)规定的责任、义务。并承诺责任、义务对税控收款机用户同样适用。
4.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 本投标函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投标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2
投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品名

规格、型号

投标价

样品
(有/无)

保证金
(有/无)

备注









































































































































投标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3
技术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备注





















































































































说明:投标货物如果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投标单位(盖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授权机构):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分公司或代理商(公章):

日 期: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全权代表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E-mail:
附件5
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全称



电话



主管部门



企业负责人



职务




地 址



传真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一、单位简介及机构



单位优势及特长




二、单位概况

职工
总数



生产工人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上一年主

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实际完成


工业总产值

万元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实现利润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

1.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产品

2.


非生产性

万元

3.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5.


三、主要产品

产品名称

型号

上年产量

上年产值

产品技术先进水平

优质品率

一等品率

曾获何级何种奖励

主要用户名称




























































附件6

售后服务体系及网点(含拟定)情况表

1. 售后服务体系

2. 维修站基本情况





维修站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建立
日期

管理人
员人数

技术服务人员人数





























































分公司或代理商(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7
投标设备配置表






序号

部件
名称

规格型号
(版本)

生产厂家

数量


1

CPU








2

存储器








3

机壳








4

电源








5

主板








6

打印机








7

显示器








8

键盘








9

税控软件








10

接口








11

钱箱








12

其他








附件8
投标质量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指标要求

投标设备指标

正负偏差值


1

CPU

数据位数及主频






2

存储器

大小






3

电源

工作电压范围






4

主板








5

打印机








6

显示器








7

顾客显示器








8

键盘








9

接口








10

钱箱








11

税控软件








12

MTBF值








13

传导骚扰值

A级/B级






14

辐射骚扰值

A级/B级

















附件9
技术服务承诺表






序号

服务承诺项目

承诺要求

承诺应答


1

技术服务网点的组织及人员保障






2

响应时间(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3

到达现场时间(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4

解决问题时间(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5

提供备品备件描述(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6

提供备机描述(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7

培训描述(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8

提供消耗品描述(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附件10
招标评标细则参考方案






序号

内容要求

单项分值

评分要求


一、货物制造厂家资质情况(仅供参考,可根据应用的具体要求增减项目)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符合招标最低要求,经营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工商年检合格)



如注册资金超过最低要求可适当加分;经营范围、连续工商年检等不符合可适当减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必备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必备


4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证书在有效期内)



若认证范围未覆盖、证书有效期有问题可适当减分


5

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若通过ISO14000的企业可适当加分


6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附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



若企业亏损可适当减分或作为否决项


7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必备


8

税控收款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附件复印件



必备。企业可选产品线较多可适当加分,投标设备型号应该与附件中的设备一致


9

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所得税总数及人均数据的证明复印件



可根据企业人均缴纳税额的数量适当加分或减分


10

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社保基金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



可根据企业社保基金缴纳人数占总人数比例的情况适当加分或减分


11

投标企业近两年中标政府采购项目证明复印件



可根据企业近两年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适当加分或减分


12

已获授信额度或已获批准的贷款额度或企业已经准备的流动资金额度证明复印件



可根据企业流动资金的准备情况适当加分或减分


13

最新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可根据企业在银行的存款数量适当加分或减分


14

税控收款机试点情况说明(如果有)



可根据企业试点的实际效果适当加分或减分


15

《技术文档资料存档证明》复印件



必备


二、投标货物的实物质量要求(仅供参考,可根据应用的具体要求增减项目)


1

CPU



可根据企业对货物具体指标的应答正负偏差值适当加分或减分


2

存储器




3

机壳




4

电源




5

主板




6

打印机




7

显示器




8

键盘




9

税控软件




10

接口




11

钱箱




12

MTBF值




13

传导骚扰值




14

辐射骚扰值




15

投标货物与《检验报告》的一致性















三、技术服务要求(仅供参考,可根据四部委44号文件和应用的具体要求增减项目)


1

技术服务网点的组织及人员保障



可根据招标书对服务的具体要求适当加分或减分


2

响应时间(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3

到达现场时间(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4

解决问题时间(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5

提供备品备件描述(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6

提供备机描述(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7

培训描述(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8

提供消耗品描述(具体措施、可行性等)











四、对代理商的要求(仅供参考,可根据应用的具体要求增减项目)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符合招标最低要求,连续工商年检合格)



如注册资金超过最低要求可适当加分;连续工商年检等不符合可适当减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必备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必备


4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证书在有效期内)



若认证范围未覆盖、证书有效期有问题可适当减分


5

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若通过ISO14000的企业可适当加分


6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附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



若企业亏损可适当减分或作为否决项


7

制造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必备


8

技术服务网点



可根据招标书对服务的具体要求适当加分或减分


9

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所得税总数及人均数据的证明复印件



可根据企业人均缴纳税额的数量适当加分或减分


10

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社保基金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



可根据企业社保基金缴纳人数占总人数比例的情况适当加分或减分


11

投标产品企业近两年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证明复印件



可根据企业近两年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适当加分或减分


12

已获授信额度或已获批准的贷款额度或企业已经准备的流动资金额度证明复印件



可根据企业流动资金的准备情况适当加分或减分


13

最新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可根据企业在银行的存款数量适当加分或减分


五、货物价格要求








为了避免投标各方打价格战,建议设备的价格分在总分中的比例不宜太大,可以考虑去掉低于平均报价20%、高于平均报价20%报价的规则综合考虑




总分



可以在充分议标的基础上,每位评标专家独立打分,然后汇总求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