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登记证件样本的函
文号:国税函(2006)385号  发表时间:2006/4/24  有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要求,现将新的税务登记证件样本、印制模板的胶片和产品质量工艺技术标准的光盘发给你们,请按照此标准并参照总局的方式组织印制、下发,确保税务登记换证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