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金鼎益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文号:川国税函(2006)230号  发表时间:2006/9/18  有效性:有效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四川金鼎益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成高国税发[2006]41号)。经对四川金鼎益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审查,同意其2005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006年度及其以后年度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视其当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按程序上报省局审批。
特此批复。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抄送:成都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四川金鼎益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6年9月19日印发
校对:所得税处 熊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