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绵阳高新区巾帼川菜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文号:川地税函(2004)537号 发表时间:2004/12/16
有效性:有效
绵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绵阳高新区巾帼川菜馆能否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绵地税发[2004)1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绵阳高新区巾帼川菜馆”和“绵阳高新区巾帼休闲庄”业主刘淑君和寥绪堂均系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办理了个体户工商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等文件规定,应享受相关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