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南车集团成都机车车辆厂等11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文号:成国税函(2007)065号  发表时间:2007/4/24  有效性:有效
成华区国家税务局、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南车集团成都机车车辆厂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名单见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请示。经审核,以上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规定,同意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略)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