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7)013号  发表时间:2007/2/9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函〔2006〕572号)转发你们,现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稳步推进,重点突出。自2007年1月1日起,各单位结合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实际,分行业稳步推进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工作(以下简称个体税收双定文书)。五城区(含高新区)重点推进餐饮业、美容美发业个体税收双定文书工作,其他区(市)县重点推进餐饮业个体税收双定文书工作。
  二、实施面上扫描,线上分析,点上解剖。依托街乡、社区力量,加强个体工商户的户籍管理、户情调查和信息采集。运用采集的信息数据,确定影响企业税负率的指标,深入解剖、重点评估,找准普遍规律,把握行业态势,测算出行业平均税负水平,制定出行业基准税负率和利润率,为主管税务机关摸清税源、调整税负提供真实、可靠依据。市局在此基础上平衡测算出一、二、三圈的行业平均税负水平。
  三、各单位按照总局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文书和报表。
   二○○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