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2010)075号  发表时间:2010/3/19  有效性: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配合我省机打卷式发票的全面推行,切实做好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省局决定从2010年4月起,在全省国税系统使用机打卷式发票的企业中推行应用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推行应用信息采集系统,要求推行应用企业按照省局统一要求,从本企业收银系统或财务软件中自行采集卷式发票开票信息并形成XML电子文件,通过省局外网门户网站卷式发票信息采集栏目上传到省局。各单位和基层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省局开发的机打卷式发票查询系统,对推行应用企业报送的卷式发票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以进一步强化对卷式发票推行企业的税源监控。由于上传时引入CA认证,保证了推行企业上传文件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为实施信息管税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推行步骤
  (一)资料发放。各推行应用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向推行应用企业发放《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卷式发票开票信息XML文件上报规范》(见附件2)、《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四川CA数字证书USBKEY驱动(见附件4),并指导企业正确填写申请表,各地信息中心负责向推行应用企业解释《卷式发票开票信息XML文件上报规范》。
  (二)CA数字证书申请。推行应用企业应以邮寄方式向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完成CA数字证书申请:
  1.《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将在一周内完成审批,并以邮寄方式向申请企业发放CA证书(载体为USBKEY,即优盘)。具体邮寄联系方式:
  收件人:任远
  公司名称: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孵化园8号楼3001-3004
  电话:028-85336171
  咨询热线:400-899-0666
  邮编:610041
  (注:CA证书为收费项目,目前全省已确定的所有机打卷式发票使用企业CA证书的一年年费已由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统一支付。)
  (三)数据采集及报送。推行应用企业要严格按照《卷式发票开票信息XML文件上报规范》,于2010年4月20日前完成2010年前三个月开票数据的采集和报送。具体流程是:推行应用企业从本企业收银系统或财务软件中按月分别生成1月、2月、3月的开票数据XML电子文件,于2010年4月20日前通过省国税局外网门户网站(www.sc-n-tax.gov.cn)上传。为避免首次上传上线拥堵,各地国税机关应引导有条件的推行应用企业在3月份内先上传已准备好的1月、2月开票数据。从2010年5月起,推行应用企业应于每月1至15日内上传上月的开票数据。
  三、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推行的重要意义。推行应用信息采集系统是省局落实总局发票管理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切实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推行应用信息采集系统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地要将其纳入重点工作项目,切实做好工作统筹。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各单位的征管科(处)和信息中心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推行工作按期完成。信息部门要搞好推行技术支持,加强指导推行应用企业做好卷式发票开票信息XML文件上传工作(具体上传操作要求见《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
  (三)认真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各地要认真统计,全面掌握已推行卷式发票单位情况,及时召集卷票信息采集系统推行应用企业及其主管税务机关传达推行工作安排,做好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宣传,让企业了解推行应用卷票信息采集系统的重要意义,以及企业自身需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各级推行应用企业的主管国税机关要认真做好相关表格和证书的发放和指导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企业推行应用工作存在的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方案,争取企业的主动支持和配合。
  (四)加强采集数据分析应用。通过省局开发的机打卷式发票查询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可以查询其管辖范围内的应用卷式发票企业的所有上报数据。机打卷式发票查询系统于2010年4月20日启用,具体操作见《机打卷式发票查询系统操作说明》(附件5)。各级税源监控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相关数据的分析应用工作。要通过与企业当期申报数据比对,校验企业申报数据有无明显异常;通过与企业以前同期申报数据比对,校验企业采集上报数据有无明显异常等,以强化税源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五)强化信息采集日常管理。一方面,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宣传和辅导,指导帮助应用卷票信息采集系统的企业完整、准确地采集和上报开票数据。另一方面,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企业主管国税机关要通过对企业上报采集数据开展相关分析,定期核查企业有无漏报开票数据的情况,如发现并核实确有漏报开票数据的事实,要视其情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理,督促企业自觉完整地采集和上报开票数据。
  同时,各地要加强推行应用工作的调查和研究。对推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重大或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局。联系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张才俊,电话028-86734001;信息中心,李茂,电话 028-86724601。
  
  附件1: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附件2:卷式发票开票信息XML文件上报规范
  附件3: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4:四川CA数字证书USBKey驱动程序
  附件5:机打卷式发票查询系统操作说明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申请单位在此郑重申明: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保证遵守“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信息栏
*证照类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其他
证件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传 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信息栏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件
身份证件 □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警官证 □士兵证
证件号 联系电话
办理业务类型
□新办 □变更 □解锁 □注销 □更新(证书到期) □补办(key损坏或丢失)
以下内容为办理『变更』业务填写
变更内容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请用黑色水笔准确、清楚地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数字证书用
户责任书》。
2、『新办』、『更新』、『变更』业务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 单位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③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份,并附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一份
3、『解锁』『注销』『补办』业务办理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份,并附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一份



经办人领取数字证书
经办人签字:




领取日期: 年 月 日

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用于标识网络用户的身份,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身份认证服务。为确保数字证书能够正确地签发和使用,特订立如下条款,四川CA和用户共同遵守执行:
一、用户知晓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使用该证书而产生的义务、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请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和信息而导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无论是否已经接受证书,证书申请者自动成为证书用户。
五、用户的身份证照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等在证书有效期内变更的,用户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在证书签发日起30日内发生变更的,四川CA免费办理,若超过30日的变更,按四川CA相关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后办理。
六、若用户身份证照有效期先于证书到期,用户应在身份证照有效期到期前向四川CA提交新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照;若用户身份证照在有效期内因故被吊销的,用户应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向四川CA申请办理证书注销手续;否则在这两种情况下因用户继续使用证书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同时四川CA对因此而注销证书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用户应妥善保管证书和证书私钥。如因用户原因致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注销自正式注销申请表格提交后24小时内生效,注销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注销证书。证书注销生效前,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九、四川CA承诺,由于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签发错误或证书私钥破译并对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四川CA向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十、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四川CA无法履行相应义务,四川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注销所签发的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超过证书的有效期限使用证书的;
4、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其它相关费用的;
5、使用证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二、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更新证书的,须在证书期限届满前30天以内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三、如果用户死亡或单位解散,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注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注销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十四、本责任书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上(www.sicca.com.cn),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四川CA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对修订条款有异议而需要注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责任书的修订。

附件2:
卷式发票开票信息XML文件上报规范

XML文件中每条记录对应每张卷票开票信息,发票信息的唯一性通过以下字段来确定:xh(序号)、nsrsbh(纳税人识别号)、skjbh(收款机编号)、sklsh(收款流水号)、sksj(收款时间)、hjje(票面合计金额)。暂不考虑团购卡开票信息上报问题。
示例文件如下:



1
510101000000000
00001
0000001
20091101100933
49.9


2
510101000000000
00001
0000002
20091101101107
213.5


3
510101000000000
00002
0000001
20091101101202
66

……
……

说明:
1、 每月发票电子信息生成1个完整的XML文件。
2、 应遵循XML文件格式规范。
3、 编码方式为UTF-8。
4、 XML文件头之后以开头,最后以结尾,每条记录以标签分隔。
5、 文件中的数据为模拟数据。
6、 标签对应的字段含义和要求:
序号:整数,从1开始,每条记录加1。
纳税人识别号:15位字符,与本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收款机编号:不超过20位字符,与票面信息一致。
收款流水号:不超过30位字符,与票面信息一致。
收款时间:14位数字,4位年+2位月+2位日+2位小时(用24小时制表示)+2位分钟+2位秒,不足2位左侧以0填充,中间无分隔符,所代表的实际时间与票面信息一致。
合计金额:此发票合计应收金额,以元为单位计算,可含2位小数,与票面信息一致。
7、 所有字段不能为空。

附件3:
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

一、客户端环境设置
1.1 业务应用平台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机打发票电子数据采集系统
https://jdfp.sc-n-tax.gov.cn /SCFP
1.2 操作系统要求
Microsoft Windows 2000/XP/2003/Vista/Windows7
1.3 浏览器设置
版本要求:Internet Explorer 6.0或以上;
设置说明:将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jdfp.sc-n-tax.gov.cn /SCFP添加为“受信任站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打开IE,点击IE菜单栏的“工具  Internet 选项”,选择“安全 受信任的站点”

点击“站点”,将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jdfp.sc-n-tax.gov.cn /SCFP加入到受信任站点。(把网址复制后粘贴到下图的网址输入框中,点击“添加”,最后确认)

特别说明:对于使用Vista或Windows 7操作系统的用户,要求:
1、 用administrator超级系统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
2、 对浏览器IE的“Internet选项”做如下设置:
在“安全”选项卡“Internet”及“可信站点”区域的安全级别的“启用保护模式”处,取消选中状态,即禁用保护模式,如下图所示:



二 安装驱动程序
第一步:安装四川CA数字证书驱动时,请按默认设置,依次点击“下一步”

若有安装根证书警告提示,点击“是” 即可。

若系统安装了防病毒软件,就会提示是否允许修改注册表,常用的防病毒软件提示如下图,请点击 “放过”或“允许”。

第二步:请点“确定”,安装完成。


三 修改数字证书PIN码
为了确保您的数字证书安全,请您在成功安装驱动程序后,及时修改数字证书PIN码并牢记,初始PIN码为:12345678
 使用提示框修改
对于初次使用key或者未禁止弹出修改PIN码提示框的用户,将USBKEY插入电脑USB接口,将弹出如下提示框,输入初始PIN码和新PIN码,“确定”即可:

 使用证书管理工具修改
将USBKEY插入电脑USB接口,电脑右下角将出现证书管理工具图标 ,双击图标打开管理工具,点击“修改用户PIN码”,输入初始PIN码和新PIN码,“确定”即可:

四 业务操作流程
4.1在本机C盘下建立scgs-jdfp的文件夹
每月需上报的XML文件需放在该文件夹中

4.2登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机打发票电子数据采集系统
第一步:将数字证书USBKey插入电脑的USB接口;
第二步:登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www.sc-n-tax.gov.cn),点击网上办税栏目的“卷式发票信息采集”。




点击上图红圈处的企业用户,选择企业用户登录。图示效果如下:

输入密码后,点击登录。
此时会弹出如下窗口,输入数字证书PIN码(初始PIN码:12345678)




数字证书PIN码输入无误后进入系统。
4.3 使用数字证书上传文件
第一步:点击发票数据上报,选择文件选择,选择好要上传的文件,如下图红圈处


第二步:如果你已经建立scgs-jdfp的文件夹,选择YES,如果未建,请先建立。


第三步:选择C盘下scgs-jdfp文件夹需要上传的文件。然后选中后会弹出如下提示框。点击“是”开始数字签名。


签名成功会弹出如下提示框,点击YES开始上传文件:

第四步:上传文件成功弹出提示框。

附件5:
机打卷式发票查询系统操作说明

一、主要功能特点简介
机打卷式发票查询系统具有如下主要功能:
1、按单位级次分级汇总并可逐级向下查看明晰数据。
2、查询指定企业汇总数据,并可查看到明细数据。
3、查询发票明细数据。
4、查询指定时间内已上报发票数据企业及未上报数据企业,并可逐级查看明细数据。
5、各功能模块均只能查询到操作人员所对应税务机关权限内的企业数据。
6、此系统的操作人员代码与综合征管软件中人员代码相同,用户可自行修改口令。
7、部分模块返回的查询结果中,可通过点击表头的字段名对表数据按照所选字段进行排序。
二、主要功能操作说明
(一)系统登录
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91.16.16.127:3080/website2,系统的操作人员代码与综合征管软件中人员代码相同,只需将综合征管软件中用户名 g51***改为151***即可。市州级及县区级用户默认口令为: 111111_a ,请使用人员第一次登录后,修改帐号的口令。
系统登录界面如图1所示:

图1
进入系统后,系统主界面如图2所示:

图2
二、汇总功能
汇总功能模块可按省、市、县三个单位级次分级汇总,并可逐级向下钻取,查看明细数据。其中,省局用户可查看省、市、县三级汇总情况,市级用户可查看市、县两级汇总情况,县区级用户可查看本级单位管辖权限内的企业发票汇总情况。省级用户查询界面如图3。

图3
用户点击发票所属期起、止时间输入框后会弹出日历日期选取窗,可指定起止日期。如图3_b

图3_b
查询结果如图4

图4
点击每条记录右侧的 “明细”后,即可查看下级单位信息

图5
点击每条记录右侧的“明细”后,可进一步查看该市区下辖的县区局数据。
市级和县区级的用户操作方式类似,只是数据权限分别对应各自的管辖权限范围。
三、查询企业发票信息
此模块可查询指定企业上报发票的汇总数据,并可查看到对应企业的发票明细数据。可指定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所属时间段进行精确查询,还可指定企业名称进行模糊查询。操作界面如图6:

图6
查询结果如图7:

图7
点击每条记录右侧的“明细”按钮后,可查询企业对应的发票明细记录,,结果如图8:

图8
四、发票明细信息查询
发票明细数据查询模块可指定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收款机编号、发票流水号、收款时间等条件进行查询。界面如图9:

图9
查询结果如图10:

图10
五、已上报及未上报发票数据企业查询
此模块查询指定时间内已上报发票数据企业及未上报数据企业,同汇总查询模块,此模块亦可逐级向下查看明细数据,操作同汇总模块。界面分别如图11_a—11_d:

图11_a
点击“查询”按钮后,查看全省已上报企业信息,结果如图11_b:

图11_b
点击记录右侧“明细”后,查看市州已上报企业信息,结果如图11_c:

图11_c
继续点击记录右侧“明细”后,查看该市州对应县区局已上报企业信息,结果如图11_d:

图11_d
未上报企业信息查询操作类似已上报企业信息查询模块。操作如图12_a

图12_a
结果分别如图12_b—12_e:

图12_b

图12_c

图12_d

图12_e
(六)口令修改
通过此模块,用户可自行修改自己帐号的口令。修改口令时,用户需首先输入当前口令,再录入两次新口令,点击“更改密码”按钮,即可完成口令修改。界面如图13。

图13
三、小结
通过以上功能模块,各级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可查询其所在单位权限范围内的对应企业发票信息,方便对机打卷式发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