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文号:财关税(2009)060号  发表时间:2009/9/28  有效性: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中国有色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