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9)388号  发表时间:2009/7/17  有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报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清算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类别 行次 项目 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 资产处置损益(填附表一)
2 负债清偿损益(填附表二)
3 清算费用
4 清算税金及附加
5 其他所得或支出
6 清算所得(1+2-3-4+5)
7 免税收入
8 不征税收入
9 其他免税所得
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1 应纳税所得额(6-7-8-9-10)
应纳所得税额计算 12 税率(25%)
13 应纳所得税额(11×12)

应补(退)所得税额计算 14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15 境外应补所得税额
16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
17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
18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

纳税人盖章:


清算组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及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
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签字: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目 账面
价值
(1) 计税
基础
(2) 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3) 资产处置
损益(4)
=(3)-(2)
1 货币资金
2 短期投资*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应收票据
5 应收账款
6 预付账款
7 应收利息
8 应收股利
9 应收补贴款*
10 其他应收款
11 存货
12 待摊费用*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 其他流动资产
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 长期应收款#
18 长期股权投资
19 长期债权投资*
20 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22 在建工程
23 工程物资
24 固定资产清理
25 生物资产#
26 油气资产#
27 无形资产
28 开发支出#
29 商誉#
30 长期待摊费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 总计

经办人签字: 纳税人盖章:

附表二: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目 账面价值

(1) 计税基础

(2) 清偿
金额
(3) 负债清偿
损益(4)
=(2)-(3)
1 短期借款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3 应付票据
4 应付账款
5 预收账款
6 应付职工薪酬#
7 应付工资*
8 应付福利费*
9 应交税费
10 应付利息
11 应付股利
12 其他应交款*
13 其他应付款
14 预提费用*
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 其他流动负债
17 长期借款
18 应付债券
19 长期应付款
20 专项应付款
21 预计负债#
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 总计

经办人签字: 纳税人盖章:

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类别 行次 项目 金额



剩余财产计算 1 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2 清算费用
3 职工工资
4 社会保险费用
5 法定补偿金
6 清算税金及附加
7 清算所得税额
8 以前年度欠税额
9 其他债务
10 剩余财产(1-2-…-9)
11 其中:累计盈余公积
12 累计未分配利润




剩余财产分配 股东名称 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 投资额 分配的财产金额 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
13 (1)
14 (2)
15 (3)
16 …
17 …

经办人签字: 纳税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