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9)039号  发表时间:2009/1/21  有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了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工作。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人数为100人(名单见附件),每人奖金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名单

温儒敏 北京大学 马建章 东北林业大学
邓小南 北京大学 孙 毅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王稼军 北京大学 吴 坤 哈尔滨医科大学
陈信义 清华大学 赵春晖 哈尔滨工程大学
励杭泉 北京化工大学 张锡勤 黑龙江大学
蔡美峰 北京科技大学 郑时龄 同济大学
王昆扬 北京师范大学 乔守怡 复旦大学
毛振明 北京师范大学 杨国荣 华东师范大学
荣朝和 北京交通大学 郁崇文 东华大学
高晓虹 中国传媒大学 卢家楣 上海师范大学
王 珊 中国人民大学 林志新 上海交通大学
焦永和 北京理工大学 钟 秦 南京理工大学
陈 洪 南开大学 吴镇扬 东南大学
冯亚青 天津大学 武清玺 河海大学
汪 波 天津大学 夏锦文 南京师范大学
肖红叶 天津财经大学 沈其荣 南京农业大学
杜彦良 石家庄铁道学院 应义斌 浙江大学
吕 明 太原理工大学 吴 敏 浙江大学
李志义 大连理工大学 王万良 浙江工业大学
崔福德 沈阳药科大学 杨善林 合肥工业大学
周光辉 吉林大学 林亚南 厦门大学
尹景学 吉林大学 黄志高 福建师范大学
李 冀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戚万学 山东师范大学

于修平 山东大学 李 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魏 琴 济南大学 耿国华 西北大学
蒋有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史仪凯 西北工业大学
张联盟 武汉理工大学 周又和 兰州大学
罗以澄 武汉大学 李承祖 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刘耀林 武汉大学 王元元 解放军理工大学
陈传尧 华中科技大学 应大君 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
曹凑贵 华中农业大学 王艳国 天津职业大学
黄立宏 湖南大学 李 辉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赖明勇 湖南大学 王永安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官春云 湖南农业大学 王 彤 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石 鸥 湖南师范大学 朱 珠 吉林工商学院
蒋述卓 暨南大学 顾 京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李 萍 中山大学 眭碧霞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詹希美 中山大学 高建宁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赵克森 南方医科大学 金文兵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詹怀宇 华南理工大学 孙敬华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黄维义 广西大学 黄克安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何向东 西南大学 曾照香 淄博职业学院
孙才新 重庆大学 杨 文 山东英才学院
曹顺庆 四川大学 郭桂义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陈武勇 四川大学 朱光力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殷孟波 西南财经大学 林若森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冯晓云 西南交通大学 马乃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周 平 云南大学 刘建超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房 喻 陕西师范大学 杨金华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刘三阳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丑武江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