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发(2008)020号   发表时间:2008/1/17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第三直属分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07〕12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成地税发〔2007〕156号)一并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