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启动征管一体化建设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2008)084号  发表时间:2008/4/8  有效性: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按照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部署,2008年是全面推进以市州局为平台的征管一体化建设的开局之年。根据省局制定下发的《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市州局征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川国税发〔2008〕19号),为加快启动征管一体化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定市州局征管一体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省局意见要求,迅速行动,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上报省局。各地方案应立足于今年如何抓好落实,主要反映本单位征管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具体措施和主要做法,不必比照省局意见的行文格式,要求内容实在、工作务实,具有自身特色和可操作性。
  二、迅速启动实施业务工作统筹。各市州局要深入贯彻全省征管工作现场观摩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成都市国税局业务工作统筹的有益经验,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快实施业务工作统筹。省局要求,各市州局迅速启动税收业务统筹例会制度(按月)、工作任务书制度(按月)、重点工作项目责任制度(一般按年或季度,或者视实际情况确定),由一把手亲自主抓三项制度的落实,尤其亲自主持业务统筹例会,统筹数据分析,统筹工作部署,促进业务统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从今年4月起,各市州局每月底向省局(征管处)报送业务统筹例会召开的情况(不另写报告,直接提供会议纪要及研究内容)和工作任务书下达及执行情况(不另写报告,直接提供工作任务书)。各市州局在4月份内必须召开一次业务统筹例会,并将召开时间提前报告省局(征管处),省局将视情况派员参加业务统筹例会。
  三、高度重视征管一体化建设工作。各市州局要通过征管一体化建设,转变市州局领导方式、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发挥市州局统筹税收工作的重要职能作用。要把征管一体化建设和推进数据管理、风险管理、税源管理以及强化执行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征管质量效率。今年,各地除抓好省局意见规定的必须项目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工作步伐,在一体化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