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1)034号  发表时间:2001/2/2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01]41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