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315号  发表时间:2000/12/5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ОО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