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0)276号  发表时间:2000/11/29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00]31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ОО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