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0年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0)237号  发表时间:2000/10/20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0年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川地税函〔2000〕28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今年全市征管质量考核工作仍按照年初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00年度征管质量考核检查的通知》(成地税函〔2000〕104号)执行。从明年起,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二、由于省地税局今年对征管质量的考核将检查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申报准确率和处罚率等“七率”,因此,市局今年对各单位征管质量考核检查的内容也由年初确定的“五率”扩大为上述“七率”,但对扩大的欠税增减率和申报准确率的检查不纳入今年的目标考核计分。



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