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个协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198号  发表时间:2000/7/24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税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接省局通知,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个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我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的第二个议定书的通知》(国税函[1999]5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