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158号  发表时间:2000/6/6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税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的准备工作,待具体操作办法下发后再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