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产支线飞机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151号  发表时间:2000/5/2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按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支线飞机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2000]5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