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税局关于全省国税系统税务执法监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140号  发表时间:2000/5/8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税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税干校:

现将《四川省国税系统执法监察实施办法(试行)》(川国税函[1999]4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