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120号  发表时间:2000/4/14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0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