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113号  发表时间:2000/4/10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税函[200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