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0)063号 发表时间:2000/4/10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0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