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棉花购销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0)053号  发表时间:2000/3/29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购销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发[2000]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0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