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老外商投资企业退税登记证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077号  发表时间:2000/3/9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老外商投资企业退税登记证的通知》(川国税函[1999]4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