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0)035号  发表时间:2000/3/2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 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30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