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0)031号  发表时间:2000/3/1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县,市局涉外税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2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