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摘转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045号  发表时间:2000/2/25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税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接省局通知,现将《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财法字[1999]5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县国税局、直属分局按通知做好清理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