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文号:成国税函(2000)037号  发表时间:2000/2/22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川国税函[1999]51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