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0)020号  发表时间:2000/2/18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1999]140 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有关税务行政复议的文书统一按照成地税函[1999]295号转发的国税发[1999]177号文及 川地税发[1999]140号文规定,由使用单位自行使用B5型规格纸张制作。
二000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