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夏消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025号  发表时间:2000/1/17  有效性:有效
市国税局直属第一管理分局: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消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9]782号)转发你局,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