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0)007号  发表时间:2000/1/12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及早抓紧做好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收好去年的尾。现将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1999年是我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第二年。也是国有企业所得税纳入工商税收入计划管理第一年。因而,做好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不仅有助于我市进一步探索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和汇算清缴主体改变情况下,税务机关做好汇算清缴工作的新路子,而且,有助于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各税的组织收入工作。各局一定要加强领导,确定一名分管局长牵头负责,税政、综合科具体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把关和汇算的退税把关。要统筹安排好一季度各项工作,

把汇算清缴工作与组织收入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实现2000年工作开门红。

二、汇算清缴的方法步骤

1999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仍采取由纳税人自核自缴或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纳税人汇算清缴的办法。汇算清缴的步骤仍按照预缴、辅导、汇缴、清退四个步骤进行。纳税人发生的有关税务事项需报地税机关审核和审批的,主管地税机关在次年3月15日前办理完毕。

三、继续抓紧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宣传、辅导工作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办法》的出台实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一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正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但由于《办法》的实施时间较短,汇算清缴主体的改变又受一些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对新《办法》赋予的职责不清,以及对税务机关年度明确的若干税收财务政策不了解等因素影响,这就要求各局要进一步增强税收服务意识,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扩大宣传辅导范围,抓紧做好纳税人汇算清缴前的宣传、辅导工作,以提高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

四、关注重点,狠抓难点

关注重点,就是要在纳税人自核汇缴申报时,突出关注那些盈利大户、亏损户,以及财务制度不健全平时纳税意识不强的企业。做到认真审核查验申报资料,从中发现问题,为实施日常税收征管检查和税务稽查提供线索、奠定基础。狠抓难点,就是要严格按照市局成地税函[1999]13号文件中明确的汇缴方法和步骤严格把好“多退少补”这一关。通过汇算清缴把少收的税款及时补清,做到年税年清、应收尽收,同时通过严格的审核把关把多收的税款及时地采取抵收或退库办法退还企业。

五、适时地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检查

新的汇算清缴办法不仅使汇算主体发生了改变,而且使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更加明确,全市稽查体系的建立又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检查奠定了基础。因此,各局要在纳税人自行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选准时机适时地开展日常征管检查和专项稽查,以纳税检查促进汇算清缴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完整、真实、准确。

六、资料报送及工作总结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局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新路子。要及时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总结和汇总报表于2000年4月底前报市局所得税处。

二000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