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道部多种经营中心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0)016号  发表时间:2000/1/11  有效性:有效
市国税局直属二分局: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多种经营发展中心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6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